引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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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全球资产配置的日益普遍,越来越多的中国税收居民选择在美国银行开设账户。一个普遍关心的问题是:这些账户信息会被自动交换回中国税务机关吗?

本文将从CRS和FATCA两大国际税务信息交换框架入手,帮你理清跨境账户的税务合规边界,避免因认知偏差踩坑。
CRS
中国执行现状
中国自2018年9月首次与其他国家和地区交换CRS信息。这意味着,中国税务机关可以自动获得中国税收居民在大多数参与CRS国家的金融账户信息。截至2025年,中国已与全球100多个国家和地区建立CRS信息交换关系,涵盖主流金融中心,其中内地与香港、澳门地区的信息交换通道尤为通畅,数据传输效率显著提升。
金税四期系统上线后,中国税务机关可通过CRS交换数据,结合大数据分析、资金流比对,精准识别中国税收居民的境外未申报资产。
美国不参与
CRS的信息交换仅发生在参与国之间,而美国至今未加入CRS体系。因此,中国税收居民在美国银行、券商等金融机构开设的账户,不会通过CRS机制自动交换回中国。但需警惕间接关联风险,若美国账户的出入金通过新加坡、香港等CRS参与地区的银行操作,这些中转账户的信息仍会被交换回中国,间接暴露美国账户的存在。
FATCA的含义
FATCA即《海外账户税收合规法案》是美国2010年出台的国内法,是美国为追缴本国纳税人海外逃税而推出的单边监管法案,核心逻辑是通过强制外国金融机构申报美国纳税人信息,实现全球追税目标,其适用范围与执行力度具有鲜明的“美国主导”特征。
FATCA的核心规则
要求全球金融机构识别美国税务居民含美国公民、绿卡持有者账户,未合规机构将被征收30%对美收入预扣税。
通过双边政府间协议(IGA)落地,分为对称交换(Model 1 A,如美国与英国)、非对称交换(Model 1 B)、直接报告(Model 2,如美国与香港)三种模式。
中美FATCA合作的“特殊性”
中美未签署正式IGA,但存在实质协议,中国金融机构需按FATCA要求识别美国税务居民账户并上报,避免被美国制裁,但美国无义务向中国回传账户信息。
信息流向是“单向的”,美国金融机构仅向IRS(美国国税局)报告美国税务居民账户,中国税务机关并非FATCA的法定信息接收方。
CRS与FATCA的对比
| 对比维度 | CRS(共同申报准则) | FATCA(海外账户税收合规法案) |
| 性质定位 | 经合组织(OECD)主导的多边国际标准 | 美国制定的国内法,单边监管工具 |
| 运作模式 | 多边自动交换:金融机构→本国税务机关→合作国税务机关 | 双边协议(IGA)+单边制裁:金融机构直接/间接向IRS报送 |
| 交换原则 | 完全互惠:参与国双向对等交换信息 | 完全互惠:参与国双向对等交换信息 |
| 适用对象 | 参与国的税务居民 | 美国税务居民(含公民、绿卡持有者、满足居住测试的个人) |
| 处罚机制 | 无直接惩罚性措施,依赖国际社会反制与同行评审 | 对未合规金融机构征收30%对美收入预扣税,制裁力度强 |
| 参与范围 | 截至2025年6月,超120个国家/地区(含中国、香港、新加坡) | 全球113个国家/地区签署合作协议(含中国),美国自身不参与CRS |
美国是否会与中国税务局交换信息?
不会通过CRS/FATCA常规机制自动交换,但存在3类特殊信息流动路径,并非完全无风险:
无常规自动交换义务
美国不参与CRS,中美FATCA合作无对称回传约定,因此美国金融机构不会主动、常态化向中国税务机关报送账户信息;
美国IRS仅收集美国税务居民的账户信息,中国税收居民账户不在其报送范围内。
特殊情况下的信息协作路径
专项调查协作:根据中美避免双重征税协定(DTA),若中国税务机关有合理理由怀疑纳税人存在海外逃税如申报收入与境外资产规模严重不匹配,可通过官方管道向美国请求调取特定账户信息,美国税务机关需依法配合;
境内外数据联动:若将美国账户资金汇回中国,或与境内账户发生大额、频繁交易,可能触发中国外汇管理局与税务机关的联合核查,通过资金流向追溯美国账户信息;
平台数据报送:2025年《互联网平台企业涉税信息报送规定》落地后,亚马逊、Temu等跨境平台需向中国税务机关报送卖家交易数据,若卖家通过美国账户收款,可能通过交易数据关联暴露账户信息。
关键提醒:信息交换≠税务义务触发
无论信息是否交换,中国税收居民的全球纳税义务都独立存在——只要在中国有住所或居住满183天,就需就美国账户的全部收入如利息、股息、资本利得等向中国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合规建议
明确自身税务居民身份
核对中国税收居民认定标准,若同时构成美国税务居民如持有绿卡,需按中美税收协定解决双重征税问题,避免重复缴税。
规范申报海外收入与资产
主动向中国税务机关申报美国账户的利息、股息、资产处置收益等收入,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若账户余额合计超过1万美元,需注意美国FBAR申报义务(通过FinCEN系统每年申报),避免因违反美国法律引发连锁风险。
保留完整交易凭证
开设美国账户需具备合理商业目的如跨境贸易结算、海外投资,并保存合同、资金流水、账户开户档等资料,以备税务机关核查时证明交易合法性。
关注政策动态,应对监管升级
全球税务监管正持续收紧,CRS 2.0版本已将加密资产等纳入讨论范围,美国未来也可能因国际压力调整跨境信息交换政策。建议定期关注OECD、中美税务机关官方公告,咨询专业法税专家,及时调整账户管理策略,避免政策变动带来的合规风险。
写在最后
中国税收居民在美国开户的银行信息,不会通过CRS或FATCA自动交换回国内,但这绝不意味着可以隐瞒不报,作为中国税收居民,全球所得申报纳税是法定义务。国际税务透明化是大势所趋,合规永远是资产全球配置的基石。在享受国际化便利的同时,务必筑牢合规防线,方能行稳致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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